招标采购

安徽新华学校校服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06-16

       安徽新华学校是经省教育厅批准,由安徽新华集团全额投资兴办的一所具有颁发学历教育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2006年被国家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近6000余人,因学校工作需要,现对学生校服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全国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1、项目编号:XHZZCG-ZB2016001

 2、招标内容:安徽新华学校校服

1)数量:1900套(男女生统一样式)

2)款式、面料要求:

详见附件(来电索取)

   二、投标单位资质

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500  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

 5、投标单位在参加此次项目之前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所述款式面料要求,进行详细分项报价(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面料用料*单价、生产工时*单价、税费、运输保险、管理费及利润等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所有发生的一切费用;

2、履行合同所需的任何项目若未有明确加在所列价款中,该部分有关费用应视作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如量体、设计等);

3、投标人报价一旦为招标人所接受,则不会受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

4、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各投标单位需具备一定的补需、仓储条件及稳定合理的供货机制

   四、服装设计及制作要求:

   详见附件(来电索取)。

   五、质量保证承诺及质保金:

1、投标人所生产的服装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检疫检测部门的规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必须对学生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影响)。

2、质保金为总货款的10%,质保期为一年以上(含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3、质保期内服装的所有修补均免费(人为故意损坏因素除外);

   六、售后服务:

1、本项目产品实行终身保修服务,并享有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免费上门服务;

2、按用户求助服务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到达并负责处理,违者每次扣罚质保金200元。

   七、领取标书及其他

1、投标单位于2016年6月16日8时至2016年6月23日17时到必赢贵宾会3003am物资采购处领取标书或发送电子稿,本次招标收取标书费200元,标书费交至必赢贵宾会3003am财务处或者转账(户名:必赢贵宾会3003am  账号:12086 0010 4000 7937  开户行:农行合肥市城西支行)。

2、投标单位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中标后,于购销合同签订前交纳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投标及样衣制作截止时间

1、投标单位请将盖章、并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于2016年6月29日17时前送至必赢贵宾会3003am物资采购处;

2、投标单位请将样衣于2016年6月29日17时前送至必赢贵宾会3003am物资采购处。

    九、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

1、企业简介;

 2、年审后的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资信情况介绍;

 4、生产制作工艺简介;

 5、整体、分项报价函(包括面料、工时、税费、运输及利润等费用)

 6、服装生产许可资质及年检合格证明等资料;

7、投标人所属单位开具的参与投标授权说明书; 

8、近1-3年主要业绩及前期相关合同案例(合肥地区不少于二家);

9、产品的质保期及质量保证书;

10、产品售后服务说明及承诺书;

11、供货周期;

12、满足我国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生产制作标准所作的相关质量规定(如: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

   十、标书制作及事项说明

    标书采用一正三副,封面注明正\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

   十一、下列情况将会造成投标人投标无效

1、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标书;

2、未按招标书规定的内容制定投标书;

3、因投标人的恶意行为,使招标人遭受损失。

   十二、投标人的义务

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三、项目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货到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总货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秦老师(18155185293)  崔老师(13856058882)

2、电话:0551-65872629  65872655(F)

3、地址:中国·合肥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望江西路555号必赢贵宾会3003am物资采购处

邮政编码:230088

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

二O一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