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形态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8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旗下院校有必赢贵宾会3003am、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等。
因单位需求,现对集团旗下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形态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全国有资质的商家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BGG-2024-0051
2.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形态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3.供货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1166号
4.招标范围:
注:各供应商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先行报名,通过招标人审核后发放招标文件,具体招标范围、投标文件制作要求等相关内容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100 万元。
2.投标人证照齐全并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用资格要求: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文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简介一览表。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3.与本项目相关的企业相关资质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招标公告第二条第5项信用资格要求承诺书。
6.近三年高校类似项目案例及合同复印件(相关案例不少于3个,提供的合同至少提供能反映甲乙双方、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等内容的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否则不予认可)。
7.以上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并在报名资料封面标明公司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含邮箱)等信息。
8.投标人必须对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投标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四、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10时30分。
五、报名方式(任选一种即可)
1.直接将盖章后的报名文件送(或邮寄)至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地址及收件人详见第七条);
2.将报名文件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xhjtcgb02@xinhuaedu.com
(递送/发送报名资料到新华集团采购部的,前请务必提前告知联系人,以便报备进校;发送邮件报名的单位统一邮件标题为“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形态学实验室投标报名文件”,邮件正文注明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附件为报名资料。)
六、招标文件获取、答疑、投标时间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名结束后组织资质审核,审核通过后,招标方将通过邮件等方式发送招标文件,请务必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招标方不收取标书费。
2.答疑及现场踏勘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555号行政楼105室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
联系人及电话:单老师0551-65872195 13956911786 ;秦老师 18155185293
现场勘察联系:彭老师18856080429(医学院)
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
监督电话:0551-65872699
八、重要提示
1.投标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交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
3.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发出,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