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细胞培养室、动物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3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旗下院校有必赢贵宾会3003am、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等。
因单位建设需要,现对集团旗下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细胞培养室、动物房建设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
1.项目编号:ZBGG-2024-0023
2.项目名称:细胞培养室、动物房建设项目
3.项目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1166号
4.采购方: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一:细胞培养室、动物房建设资料(招标文件相关资料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应具备三年以上(包括三年)建设过无菌室、洁净室、动物房等相关项目的资质且具有医学类院校或医院实际合作案例,有着良好售后服务经验。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用资格要求: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书面承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经查实取消报名及投标资格)。
四、投标书应含(材料需加盖公章,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制作标书,否则视为废标)
1)商务标要求内容(一正即可):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和投标公司法人授权书;
2.数字列出最近一年度财务状况(1、总资产;2、总销售额;3、总利润;4、年度所得税额);
3.产品清单报价表(参考附件四-1);
4.不高于市场价格承诺书(格式自拟);
5.保证承诺书(附件二);
6.廉政承诺书(附件三)。
以上投标材料装订成册并在投标资料封面标明公司全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2)技术标要求内容(不得体现投标产品报价,一正一副):
1.标书目录(需有对应页码);
2.企业简介一览表;
3.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和投标公司法人授权书;
4.招标公告第三条内容及项目所需或国家规定必要的资质证明证书复印件;
5.具有国内同类项目的高校用户案例目录及合同复印件不少于3家(原件备查);
6.所建项目图纸及效果图示(建议彩色打印);
7.所投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偏离响应表(参照附件四-2偏离表);
8.投标产品清单介绍,列出所投产品真实图片及品牌参数(参照附件四-3设备清单,逐项列明,不可体现价格);
9.规范施工承诺书(严格按照或优于我方所附的施工相关标准要求);
10.施工交付周期及质保时间承诺书(不少于国家规定标准,如防水不少于5年);
11.其它自认为对本次项目有益的资料。
以上投标材料装订成册并在投标资料封面标明公司全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需满足招标方需求。
2.投标单位依据报价表所述要求,进行分项及总项报价(含设计、到货、施工、维护及税务发票等)。投标单位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履行合同所需的任何项目若未有明确加在所列价款中,该部分有关费用应视作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如运输、开票等全部费用)。
4.投标单位的报价一旦为招标人所接受,则不会受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中标通知书发放前,中标单位需缴纳100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至采购方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如有违约,不予退还并追究因此给招标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5.投标单位需具备一定的设计和补需能力及稳定合理的施工机制。
6.设备清单中的品牌及型号仅供参考,投标方需要响应技术参数确保满足需方使用。
7.现场勘查及技术答疑请在5月21日17时30分前完成,余下时间不再接受勘察和答疑,若因未勘查了解项目详情,导致报价有误,请投标方自行承担风险(技术答疑人:朱老师 15256900870;刘老师15956955540)。
8.投标单位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9.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招标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和品类进行拆分采购,报价时请均衡报价。
六、投标书及送样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10时前
七、投标及开标
投标单位将准备好的样品(如需)和盖章后的投标资料(需装订)直接送(或寄)至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开标时间招标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再另行通知。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场等待。
八、邮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必赢贵宾会3003am内行政楼105室
九、项目联系人
1.项目联系人:单老师13956911786 季老师13965110504
2.技术答疑人:朱老师 15256900870 刘老师15956955540
3.监督电话:0551-65872699
4.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
十、重要提示
1.投标单位对本公告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投标单位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投标单位对本项目的质疑、咨询等需要招标人解释、答疑的,应当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并电话告知)。
3.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发出,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单位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