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赢贵宾会3003am消防维保、消防检测和消防设施设备材料更换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4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旗下院校有必赢贵宾会3003am、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等。
因单位需求,现对集团旗下必赢贵宾会3003am消防维保、消防检测和消防设施设备材料更换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全国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XJGG-2023-0127
2.项目名称:必赢贵宾会3003am消防维保、消防检测和消防设施设备材料更换项目
3.项目地点:必赢贵宾会3003am(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555号)
4.消防维保、消防检测服务区域:
5.合同履约保证金: 肆仟元,收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直接汇款到招标人指定银行及开户账号(联系项目商务联系人获取)。
二、消防设施维保方案: (详见附件1)
三、消防设施检测方案: (详见附件2)
四、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系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经营期内业绩、服务信誉良好,具有满足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能力。
3.报价单位原则上应具备三年以上(包括三年)承接高校/公建类商业综合体消防维保、消防检测项目,且具有良好信誉的消防公司。
4.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报价单位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信用资格要求: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报价单位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报价无效(提供承诺):
(1)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报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报价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报价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8.具有能够独立完成询价方要求项目的消防维保技术专业人员、先进消防管理理念及完备的消防维保设施设备。
9.报价单位须具有在合肥市提供长期消防维保、消防检测的能力。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报价资料要求(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正一副)
报价资料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1.报价文件目录;
2.分项报价表(含消防维保报价和消防检测报价);消防维保按照月度为周期进行报价,消防检测每年检测一次,出具消防合格检测报告(见附件3);
3.总价报价表(见附件4);
4.消防设施设备材料更换报价(见附件5)
5.企业简介;
6.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及维保、检测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8.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要求此项内容)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9.资质证明材料:报价单位资质材料;维保、检测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材料及从业年限;
10.近三年内企业承担类似项目案例表,并提供不少于2份高校/公建类商业综合体案例业绩合同复印件;
11.廉政承诺书及保证承诺书(详见附件6、附件7);
12.报价资料要求必须装订、密封(封面密封处加盖公章,写清所报项目名称、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完全属实,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投标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六、报价须知
1.报价单位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报价单位中标后必须响应询价方在询价范围内所提出的开票要求。
3.本次采购项目不收报价单位任何费用,报价单位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询价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七、报价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报价方式:报价单位应将资审文件、报价书等资料密封装订封条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封面注明“必赢贵宾会3003am消防维保、消防检测和消防设施设备材料更换项目 ”。将报价资料直接送至必赢贵宾会3003am校内新华集团采购部。
2.答疑及踏勘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7时止。
3.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日12时止。
超过报价截止日期不再接收任何报价单位的报价。
八、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中国·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
2. 现场踏勘联系人:张老师(15375431118)踏勘前请提前联系
3.商务联系人:杨老师(13615695143)季老师(19956057771)
4.监督电话:0551-65872699
5.电子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
九、备注
1.报价单位对本询价公告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报价单位向询价方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报价单位在获得询价公告等资料后,如果有问题需要询价方解释和答疑,应当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询价方提交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询价方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
3.本项目的询价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询价方电子邮箱发出,询价方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报价单位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3年10月24日